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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的条件有哪些 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

2022年9月3日  运城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ychyjtls.com/

 王丹东律师,运城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山西圣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过继的条件有哪些

  过继,我们在生活中也见过了很多相关的事情,但是我们很多人对于这个过继,往往都只是了解这个事情而已,并没有过多的了解相关的收起。那么如果我们需要进行过继的话,需要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过继呢那么过继的条件有哪些就这个问题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一、什么是子女过继

  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

  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但双方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双方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后,且未理收养登记的,则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均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上可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 ;二、过继的条件有哪些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 丧失父母的孤儿。

 ;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 无子女。

 ;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 三、子女过继如何办理

 ; 子女过继,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

 ; 子女过继,收养登记的步骤: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收养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总之,子女过继有时候是亲朋之间自愿发生的,民间称之为领养、抱一个孩子或立嗣等,所以,现实中很难说遵从了什么有效的法律协议,更谈不上登记确认了。综上所述,关于过继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大家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更多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您做出专业的回答。

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

  有人说,孩子是上天给予一个家庭的宝贝,是很多温馨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很多不孕却又喜爱孩子的家庭都会到孤儿院去收养孩子来进行抚养,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人们有意愿收养孤儿进行抚养时,是必须满足几项条件的才可以办理收养手续的,那么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一下。

  一、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

  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收养法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三、收养到哪里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综上所述,收养孩子的公民必须满足年满30周岁、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等条件,且只能领养一名孩子;为您整理的;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婚姻家事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 运城婚姻家庭律师  Tags: 过继的条件有哪些,孤儿院收养孩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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