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丹东律师,运城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山西圣剑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丹东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领养孩子的办理流程主要涉及到领养孩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收养申请、进行收养登记等程序。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四、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的民政部门或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的民政部门办理。
五、领养孩子办理手续其他事项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照片一张。
领养孩子需要很多繁琐的证件和程序。在办理领养孩子手续过程中,应该注意证件的效力及期限的问题。有关手续和证明应该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进行办理登记,如果在领养的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况,收养关系可能会被撤销。
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2、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收养孩子有什么手续
收养申请书;
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单位证明;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无子女证明;或;生育情况证明;;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民政、计生、公安部门出具的委托或安排公民抚养弃婴、儿童的证明;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片2张和收养人一寸免冠照片各1张。
以上第、、、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县、城区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首先,验证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其次,核实收养当事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必要时要进行调查,防止伪证。
三、有效的收养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况、收养人为男性的与被收养人为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7、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可以让彼此陌生的人成为亲密的家人,让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但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形成的收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也只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在成就个体小家幸福生活的同时,还会在社会传递爱的力量,传递正能量。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来源: 运城婚姻家庭律师 Tags: 领养孩子手续办理流程怎么走,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