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5359378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程序
文章列表

离婚后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2018年7月16日  运城婚姻家庭律师   http://www.ychyjtls.com/
离婚后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中国婚姻法网婚姻法律师提示,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 运城婚姻家庭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双方都在外地起诉离婚
  • 2.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 3.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征是什么?
  • 4.对于离婚纠纷的诉讼外调解
  • 5.离婚后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